山东职工医保报销费用比例标准新政策规定

山东职工医保报销费用比例标准新政策规定

一、山东职工医保报销费用比例标准

1.普通门诊报销:二档缴费年支付限额为200元,一档缴费年支付限额为80元。

2.市内住院报销: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、医疗费用,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,按医院等级支付:二档缴费,一级医院按85%,二级医院按70%,三级医院按60%。

二、山东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

报销资料:

1.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;

2.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;

3.门诊病历、检查、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;

4.财政、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;

5.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;

6.定点药店: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;

7.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
报销流程:

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,经审核,资料齐全、符合条件的,就可以即时办理。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,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,再核定应报销金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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